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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周富强等182位同志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08-05-08 点击量:

广外大人〔2008〕26号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批准,现决定聘周富强等182位同志担任专业技术职务。

一、聘周富强等25位同志担任教授职务:

周富强、黄进炎、张宪生、丁国旗、王树春、朱最新、

罗纪宁、杨海蓉、刘继森、谭宏业、孙晓琴、王洪良、

张向阳、赵军峰、谢朝群、阳爱民、周静琼、路成文、

孙家和、余东、张保红、郑庆君、张宁、严修鸿、

王虹(英文学院)

二、聘金英姬等57位同志担任副教授职务:

金英姬、徐磊、赵晓靓、刘先飞、杨晔、许贞、

王琤、杜晓君、刘晓蔚、范洪颖、曾品元、侯广辉、

付秋芳、马飞雄、邱伟年、左志刚、陈震红、邓可斌、

曾驭然、朱丽叶、符淼、许陈生、卢万青、魏作磊、

姜巍、倪秋菊、肖奎喜、郝红艳、张向荣、郭桂杭、

李丽、彭玲玲、张侃、陈宁、关宝艳、刘超、

林玲、曾丽、程波、许宪成、李冬兰、宋比多、

卢起凤、黄胜海、李惠胤、卢景辉、谢应东、谢文新、

袁传有、高东发、侯迎忠、郑志发、曾宪明、周咏梅、

李志刚、王蓓、李淑芳

三、聘乔万林同志担任高级实验师职务。

四、聘刘志林同志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

五、聘杜凡等73位同志担任讲师职务:

杜凡、刘燕、王琰、王兰、袁静、钟祖昌、

胡勇、曾楚宏、屈耀辉、李超佐、胡晓红、刘石兰、

吕琳琼、朱其韵、张媛媛、林慧华、盛美金、陈水仙、

许悦婷、栗萍、姚银燕、江玉、梁丽、张艺琼、

魏海苓、张靓芝、陆璐、张婷婷(商英学院)、

王伟强、宋涛、张砥、邓丽君、石静、沈璐、

王维璐、汪谓超、蔡欢、朱性民、黄德沂、方丽平、

刘巍(西语学院)、何钢、刘桂平、袁媛(信息学院)、

姚海祥、席敏、王非、李光敏、韩虹、李承、

邓婕、彭珺、付晶晶、陈新月、蔡晓燕、潘春梅、

郭岚、姜利、程永林、蔡岚、张静、周苏玉、

王媛媛、申明浩、黄红清、陈红霞、傅薇、唐静、

赖志玲、姜尖、吕东绯、张效珍、刘军

六、聘范正华等9位同志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

范正华、朱惊萍、陈闰、刘丽玉、王淑君、娄会东、

毕建永、袁薇佳、纪彬

七、聘潘星等5位同志担任实验师职务:

潘星、刘江辉、郑常青、吴健、巩文科

八、聘钱国富等4位同志担任图书资料馆员职务。

钱国富、陈宗仁、田春艳、潘启灵

九、聘赵莉同志担任档案馆员职务。

十、聘贺静同志担任编辑职务。

十一、聘刘瑾同志担任会计中级职务。

十二、聘刘慧同志担任护理中级职务。

十三、聘尹美林同志担任工程师职务。

十四、聘沈冬苗同志担任人力资源中级职务。

十五、聘黄剑洪同志担任统计中级职务。

以上同志的聘任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其中,张保红、郑庆君、张宁、王蓓聘期1年,其他同志聘期3年,聘任期间若达到退休年龄,则聘至退休手续办理完毕之月止。聘任期间若实行全员聘任制有新规定,服从新规定。

根据广东省来粤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张保红、郑庆君、张宁、王蓓同志须在1年内通过评审确认取得广东省同系列、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人事 聘任职务通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校)办秘书科2008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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