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和广东省人事厅相关通知精神,今年人事部决定继续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人员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申报者请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需所在学院(部、研究中心)填写推荐意见,于2008年5月9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
附件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二○○八年四月七日
(联系人:孙远雷、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3932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