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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中山大学软件学院2008年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08-04-11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学分计算,每学员需付学费共4万元。在广州市政府拟资助的50个名额内,被录取的广州市属各高等、中等院校学员的学费,将由广州市政府全额资助;广州市内各省属、部属高等、中等院校(含民办高等、中等院校)学员的学费,将由广州市政府资助2万元,其余2万元学费由学员本个自理(分两学年交付学校,第一、第二学年每年各交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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