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将于2016年1月开始申报,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选派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符合《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3. 申报时需提交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附件1)要求;
4. 符合《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的其他要求;
5.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5日-1月15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务必在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内进行项目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
2.申报人在填报网上申报系统时,受理机构名称应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并注意上传材料的规范性,严格按项目要求和网上系统说明准备和上传附件材料;
3.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3)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并连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附件4)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王靖、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
特此通知
附件: 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2. 《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
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3.《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
人事处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