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新学期伊始,为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规范考勤管理的通知》(广外大人[2003]70号)和《关于2013年暑假放假的通知》精神,各单位应在开学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的开学考勤情况报送人事处。为此,请各单位于9月3日前,将本单位开学考勤汇总情况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
特此通知
报送地点:1.南校区行政楼324室;
2.北校区行政楼301室。
联系电话:36207070(校内固话短号:7070)
联 系 人:熊老师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