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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兑现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来源:劳资科 发布时间 : 2012-04-25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聘用王初明等同志担任职务的通知》(广外人[2012]7号)和有关工资发放的文件精神,学校从2012年4月起对该批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等级晋升人员

晋升到专业技术二级、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次岗位等级晋升人员。

二、工资变动的项目

本次岗位等级晋升,是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晋升,不涉及职务等级的变动,因此,工资变动的项目只涉及财政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和与之相关的月平均年终奖金的变动,财政工资的其他项目以及校内津贴等项目维持原有的发放额度不变。

三、补发工资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相应岗位等级的工资待遇;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从2012年1月起执行相应岗位等级的工资待遇。

因此,从2012年4月起,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在执行新的岗位待遇的同时,补发相应岗位等级与原岗位等级的岗位工资、月平均年终奖金的差额。补发工资分4月和5月两次进行,随当月的财政工资一并在“补发工资”项目中发放。

四、被聘其它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保持原有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不变。

五、请各相关人员注意核对相关月份、本人中国建设银行(统发工资)或中国银行(非统发工资)存折注入的资金,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劳资科联系。

联系人:梁老师(统发工资问题)、熊老师(非统发工资问题)

联系电话:36207070(北校区)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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