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劳资科 > 正文
劳资科

关于给2008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奖金和校内岗位津贴奖励的通知

来源:劳资科 发布时间 : 2009-06-04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给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人员发放奖金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2]1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暂行方案》(广外大校[2001]79号)、《关于确定王友贵等225位同志为2008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通知》(广外人[2009]1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于2009年6月给2008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奖金和校内岗位津贴奖励,具体发放事宜如下:

1、粤人发[2002]1号文件规定“凡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均发给本人当年12月基本工资数额的奖金”,即考核优秀者一次性优秀奖金发放标准为:本人2008年12月财政工资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区差三项之和。

2、广外大[2001]79号文件规定“年终考核为优秀者,下一年度每月奖励考核当年月岗位津贴的3%”。即:校内岗位津贴奖励发放标准为考核优秀者2008年12月标准岗位津贴的3%,全年乘以12个月。

3、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一次性优秀奖金将随6月的财政工资一并发放至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其校内岗位津贴奖励金则由财务处在6月中旬一次性单独发放至中国银行账户。财政非统发工资人员的一次性奖金和岗位津贴奖励金将在6月中旬由财务处一次性单独发放至中国银行账户。

4、后勤实体(综合服务部和门诊部除外)、附属单位和校办产业等部门的岗位津贴奖励金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本单位自行负担。

请各相关人员注意核对本人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的工资存折6月份注入的资金和本人工资条发放的工资额,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劳资科(一次性奖金问题)或财务处工资科(岗位津贴奖励问题)联系。

联系电话:人事处劳资科36207070(北)、39328125(南)

财务处工资科36207032(北)

人事处财务处

2009年6月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