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2014年寒假放假通知》和《关于规范考勤管理的通知》(广外大人[2003]70号)的精神,各单位应在开学后2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的开学考勤情况报送人事处。为此,请各单位于2月24日前,将本单位开学考勤汇总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
特此通知。
报送地点:1.南校区行政楼324室;
2.北校区行政楼301室。
联 系 人:劳资科钟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36207070,校内固话短号7070
人 事 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