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15年寒假放假的通知》(校长办[2014]4号)和《关于规范考勤管理的通知》(广外大人[2003]70号)的精神,各单位应在开学后2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的开学考勤情况报送人事处。为此,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9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开学考勤汇总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并同时报送本单位新学期开学后负责考勤的主管领导和考勤员名单。
特此通知。
报送地点:1.南校区行政楼324室(转劳资科收)
2.北校区行政楼301室
联 系 人:劳资科曾老师、钟老师
联系电话:36207070,校内固话短号7070
人 事 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