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广外新闻网)编者按新机制人员,即《劳动合同法》中提及的劳务派遣人员,属于非事业编制人员中的一类。作为我校教职工队伍的一部分,新机制人员也以自己的辛勤劳动,默默地为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贡献。日前,本网记者走访了我校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就我校新机制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一番了解。
薪酬因单位而异 总体在中上水平
对于备受关注的新机制人员待遇问题,该负责人开门见山地说到:“与广州市其他高校的新机制人员相比,我校新机制人员的收入属于中上水平。
他具体介绍到,我校目前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约有700人,包括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两类,主要分布在后勤实体、继续教育(公开)学院,以及在一些教学、行政管理、教辅岗位上。
“也因为我校新机制人员分布在不同单位,不同单位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所以其薪酬情况差别还是比较大的”,人事处负责人指出,目前我校的各个单位有经济独立核算的,也有非经济独立核算的。单位薪酬经费来源有自主创收经费(二级单位)或独立支配业务经费支付的,也有学校直接支付的。此外,新机制人员工作岗位也不同,有教学、教辅、行政管理人员,也有保安、清洁工、医生、护士等,这种种情况都造成了各单位新机制人员在薪酬上的差别。但具体就行政、教辅岗位上来说,一个本科毕业生一般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对比于广州市其他高校,我校的新机制人员收入水平还是处在中上水平的。
该负责人介绍说,考虑到目前物价上涨等因素,人事处正在积极调研,制订我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包括新机制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
“同工同酬”是个过程 最终实现需时间
对于部分非事业编制人员关心的“同工同酬”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同工同酬”的实现是个渐变的过程,需要逐步推进。
他具体指出,目前由于收入的规范条例不同,所以还无法实现事业编制人员与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收入主要是依据市场上人力资源成本,所承担岗位职责以及我校财力而定,其主要是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而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收入,主要是依据现国家、省关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政策来规范的。例如,在《劳动法》中规定了非事业编制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这个标准就不适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在政策法律适用上就不同。
此外,该负责人还说明,“同工同酬”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即使是在同一岗位上,也没法做到绝对“同工同酬”,劳动者收入也因资历、技术、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而不同。
他表示,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全员聘用制、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建立,以及学校财力的增加,事业编制人员与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收入差距将逐步缩小,最终实现“同工同酬”。
事业编制的大门始终向非事业编制人员敞开
就非编制人员所关心的能否转正为事业编制人员这个问题,相关负责人指出,学校事业编制由相关部门核定,非事业编制人员转正可经由公开程序,竞争上岗。
据了解,广东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给我校核定了一定的事业编制,规定该编制只能用于直接为国家任务生提供服务的教学、科研、管理及教辅人员,其余人员严格限制进入事业编制。因此,学校将有限编制主要用于引进教学科研人员。
然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将逐步淡化身份,从身份管理转为岗位管理,全员聘用制是今后的必然发展方向。
负责人提到,在我校事业编制职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按照公开招聘的程序,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考虑录用在我校工作的优秀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因此从这一方面看,我校非事业编制人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其大门始终是敞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