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是一所有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教育学和艺术学8大学科门类的省属重点大学。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门诊部临床医生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理念;工作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意识强;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士或以上学位的临床医学专业的社会人员,且第一学历为本科。
(四)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具有内科学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
(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师3年以上,且无临床医疗事故。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急诊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一)岗位等级
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按所具备的条件和资历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工资福利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广东省的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及应聘材料。
应聘电子邮箱地址:gwrsc@gdufs.edu.cn,邮件须注明“应聘临床医生岗位”。
2.简历投递时间:2014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3.报名要求:
(1)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2)报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通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结果。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岗位能力测试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结束5天后,应聘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查询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资格复核范围。
第二阶段:岗位能力测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10的比例设最低分数线(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进行资格复核及心理测试。
2.通过资格复核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成绩(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操作能力测评。
3. 根据应聘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操作能力测评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操作能力测评人员名单和时间将通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操作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综合能力。操作能力测评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操作能力测评结果,将在操作能力测评结束后通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4.按笔试成绩占30%、结构化面试成绩和操作能力测评成绩各占35%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进入体检范围。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察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其他
1.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此次公开招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3.本公告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gdufs.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620963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6207065(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