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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工作人员办理请假手续须知

来源: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 2008-06-13 点击量:

一、所需材料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单》、相关证明;处级(含副教授)或以上出国(境)探亲访友者,还需额外提供《出国(境)探亲、访友申请表》。

二、具体办理程序

(一)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单》。(可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二)将填妥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交所在单位领导审批。

(三)休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有关请假的详细规定以及工资处理请参阅广外大校【2001】8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教职工请假的规定》。

(二)产假、哺乳假、探亲假、一个月以上病假、6天以上事假,由单位领导加具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后方能休假。其中产假、哺乳假、看护假需计生部门加具意见。

(三)处级(含副教授)或以上出国(境)探亲访友,应先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填写《出国(境)探亲、访友申请表》,经人事处和保卫处、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国(境)手续。

(四)教职工休完假期要及时回单位销假,否则,视同离岗。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应提前报告并经批准方能休假。

四、本须知解释权归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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