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年“窗口之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公示
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文明办《关于开展“窗口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粤监发〔2011〕1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窗口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1〕249号)文件精神,经2011年11月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为我校2011年“窗口之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1年11月1日到11月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5日前电话或书面报告我处。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电话:36207068、36207072、39328125
地 址:北校区行政楼北楼302室,
南校区校级行政楼324
人 事 处
2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