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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保管已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入境证件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 : 2010-05-10 点击量:

关于集中保管已登记备案人员

因私出入境证件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外保[2009]2号)文件精神,我处将对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入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和管理,请被列入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名单由保卫处提供,详见本通知附件1)于5月21日(星期五)下班前将因私出入境证件交到人事处人事科。

正常上班时间北校区均可接受收取证件;考虑到出入境证件的重要性,我处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逢周二(即5月11日,5月18日)在南校区收取证件,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请各单位负责提醒、敦促登记备案人员按规定上交证件,逾期不交,责任由登记备案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共同承担。感谢您的重视与配合!

特此通知

附件1:出入境管理登记备案人员名单(2010年2月28).xls

附件2:保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工作人员因.pdf

人 事 处

2010-5-7

联系电话:36207072,39328125

联系 人:陈 闰

办公地点:北校区行政楼302(工作日均可收件);

南校区行政楼324(逢周二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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